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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官宣!资格考试报名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


【发稿时间 :2021-03-16】


2021129日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和实施方案等内容。由此资格考试报名告知承诺制全面实行正式拉开序幕。

什么是告知和承诺、承诺的内容有哪些、做出不实承诺将有什么后果……宜昌市人事考试院为您解读关于告知承诺制的这些事。

一、什么是告知承诺制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时,考试组织机构将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承诺办理相关事项工作机制。

二、哪些考生适用告知承诺制

除以下两种情况外的报考人员,均适用告知承诺制:一是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二是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承诺的内容有哪些

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按照系统提示作出承诺,承诺的内容主要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四、如何进行全流程监管

在核查与监管环节,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机构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工作人员将采用在线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可免予核查。考试机构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考试结束后,湖北省考试院将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五、作出不实承诺将承担哪些后果

报考人员承诺后,考试机构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六、报考人员还需注意哪些问题

报考人员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撤回告知承诺制和未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本年度的该项考试中将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1、选择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报考人员需要作出承诺并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2)报考人员可在未缴费且提交报名信息截止前撤回承诺;一旦撤回承诺,本年度的该项考试将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核查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应按照要求上传证明材料,接受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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