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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 高级技师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 :2023-04-03】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中央和省在宜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2〕70号)通知要求和我院工作安排,现就有关材料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机关事业单位具备申报高级技师评审相关条件,参加近三年(2020年度、 2021年度、2022年度)湖北省人事考试系统组织的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操作技能考核)高级技师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

二、报送材料内容

1.《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6份(见附件1,A3纸打印),该材料请勿装订。

2.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技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5年的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各级政府颁发科技进步奖;各级技术革新成果奖;各级发明创新、专利奖项;国内、国际性行业比赛奖项;各级技术比赛奖项;各级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各级劳模荣誉证书;各级先进工作者、工作积极分子等)。

4.本人工种专业相关论文(至少一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

5.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师资格申报审批表一式2份(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填报内容不得复印打印)。

6.本人申报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诚信承诺书1份(见附件3)。

7.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8.本人任技师以来专业技术工作业务总结1份。

三、有关要求

1.各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技师证、业绩材料等)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公章。

2.各县市工考部门负责复核环节,对辖区内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进行认真复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公章。

3.对原件审核过程中出现疑问的,省高技评委会将退回材料,请上报材料的人事部门于5日内进行完善补充,符合条件后予以受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员资格。

4.根据鄂价费〔2015〕139号文件标准,高级技师评审费100元/人,材料一旦受理,进入预审环节将不予退费。

四、报送时间和地点

1.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4月19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日上午 8∶30—11∶30 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地点:宜昌市西陵区沿江大道43号人社局机关大楼(至喜长江大桥匝道处、三峡烟草旁)2楼205号办公室。

3、联系人:倪欣然      联系电话:0717—6056410

附件:1.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      工种高级技师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

      2.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师资格申报审批

      3.申报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诚信承诺书


                                               宜昌市人事考试院

                                                 2023年4月3日


附件: 附件1:高级技师综合材料一览表.doc
附件: 附件2: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师资格申报审批表.doc
附件: 附件3:申报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诚信承诺书.doc

地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二楼(宜昌市西陵区沿江大道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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